关于本市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 “机票 酒店”业务的通知
2022-03-22 16:55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2〕2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334号)要求,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
即日起,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立即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待本市全部为低风险地区后,可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但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得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二、暂停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队旅游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要求至2022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
三、严格落实省内游疫情防控措施
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及时准确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全面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导游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辖区内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依法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事宜,维护游客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01月14日
(联系人:潘晓艳 联系电话:2311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