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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数字景区建设和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07-01 17:28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2〕38号

各区文化旅游部门:

  根据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面向未来塑造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发展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并落实好2022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动旅游景区行业数字化转型,我局将于今年继续开展本市第二批数字景区建设和评定工作,并请各区文化旅游部门做好建设指导、初评、推荐等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和评定依据

  按照本市上海地方标准《数字景区建设技术规范》(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开展第二批数字景区建设和评定工作,推动数字景区建设任务顺利开展。

  二、评定流程

  (一)自愿申报。秉承自愿申报原则,注重发挥《数字景区建设技术规范》的引导作用,由各单位自愿开展本市第二批数字景区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二)各区初评。各申报单位创建结束后,填写申报材料并递交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由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评定条件的有关要求开展初审,将符合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单位推荐给市文化旅游局。原则上每个区推荐1-2家。

  (三)专家评审。各区初审和推荐后,市文化旅游局对被推荐单位开展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结合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评选出第二批数字景区。

  (四)发布公告。由市文化旅游局发布第二批数字景区评定公告。

  三、时间安排

  (一)6月下旬至9月,开展景区创建、自愿申报和各区初评工作,请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在完成初审后,向市文化旅游局推荐申报单位;

  (二)10月至11月,开展专家评审;

  (三)11月下旬,确定第二批数字景区名单并发布公告。

  请各区于9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我局:

  1.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的申请文件;

  2.《上海市数字景区评定报告书》和《上海市数字景区建设评分表(试行版)》自评分表的纸质、电子文档。

  请各区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数字景区建设和评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数字景区建设技术规范(报批稿)

  2、上海市数字景区评定报告书

  3、上海市数字景区建设评分表(试行版)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06月30日

  (联系人:林希茜 联系电话:2311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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