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旅场所严而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2-05-31 17:09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2〕17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而有序推动文旅场所恢复开放,市文化旅游局研究制订了《上海市文旅场所严而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督促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严而有序做好文旅场所恢复开放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文旅场所严而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引(试行)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上海市文旅场所严而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引
(试 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而有序推进文旅场所恢复开放,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场所范围
本指引主要适用于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演出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棋牌室、密室剧本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旅游住宿业、旅游服务咨询中心、a级旅游景区、乡村民宿、旅行社、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等文旅场所。
二、基本原则
(一)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守牢防疫底线
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从严从紧做好辖区文旅场所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指导;严格落实各文旅场所主体责任,做好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等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各相关从业人员要自觉坚持“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还要”。
(二)坚持严而有序,落实“三有三分三防”
按照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部署安排,在严格防范疫情反弹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视情及时动态调整和逐步恢复开放文旅场所,有序放开、有限流动、有效管控,分步实施、分级管理、分区施策,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各区根据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严而有序推动本区文旅场所逐步恢复开放。
三、管理机制
(一)统一发布防疫指南。市文化旅游局动态发布《上海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各文旅场所按照防疫指南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恢复开放准备。
(二)实行申请报备管理。根据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部署和分阶段工作安排,坚持有序放开、有限流动、有效管控,分步实施、分级管理、分区施策,在严格防范疫情反弹、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视情严而有序逐步恢复开放文旅场所。5月31日之前,根据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总体部署,各类文旅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支持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开展室外类型的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6月1日之后,先行逐步有序开放室外类型的a级旅游景区;6月中下旬之后,根据全市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阶段性安排,视情及时有序逐步恢复开放各类文博、演出、娱乐等密闭式文旅场所。对各类文旅场所恢复开放实施分级分类报备管理。
a级旅游景区,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备;涉及绿化市容、农业农村、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服务咨询中心、演出场所,按照管理权限向市或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备。
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密室剧本杀、棋牌室、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等经营场所,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备。
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应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要求,严格执行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旅游执法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文旅场所制定“一场所一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安排现场检查和督促指导,做好恢复开放事中事后监管。
四、防疫要求
(一)做好恢复开放前充分准备。按照“一场所一方案”要求,必须做到“五个到位”:防控组织到位,建立恢复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物资保障到位,配齐必须的疫情防控用品和设施;应急预案到位,完善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内部管理到位,完善管理措施和体系;宣传教育到位,提高员工的疫情防控和自我健康管理意识。
(二)落实恢复开放后防控措施。按照每日最大承载量和最大瞬时流量的一定比例为上限,实施限流、预约、错峰措施。实行场所码、随申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信息“四码”必检管理。入场进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落实日常场馆消杀消毒保洁等防控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从事一线岗位的,原则上还应完成疫苗加强针接种。
(三)加强恢复开放中应急处置。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日常防护,科学合理安排临时隔离观察区,遇突发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
五、保障服务
(一)强化市区协同。加强市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支持配合各区解决行业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区属地作用,分区分类,安全有序推动文旅场所恢复开放。
(二)加强主动服务。市区联动强化服务,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大协调扶持,关心关爱员工,主动帮助解决文旅场所恢复开放运营中的堵点、难点。
(三)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市区两级防控部门有关要求,落实行业疫情防控有关熔断、限流、暂停等措施,及时动态调整防疫指南,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四)确保安全生产。加强文旅场所消防设施、特种设备、房屋建筑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本工作指引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