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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相应要求填补管理空白

2021-03-04 23:25 来源: 文汇报

  昨天,正处于市人大立法审议中的《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公开征询意见。为更好地在全社会形成传承红色文化的光荣传统,《条例(草案)》在聚焦“传承弘扬”这一章节颇费笔墨。上海还结合自身实践,在保护的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譬如,联席会议机制、名录制度、长三角联动等。

  此次《条例(草案)》对红色资源的定义十分宽泛,既包含物质资源,也包含精神资源。为平衡好红色资源保护与城市更新之间的关系,《条例(草案)》还充分利用现行的文物、优秀历史建筑、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资源,实施分类保护,并对部分未覆盖到的红色旧址、纪念设施明确了相应保护要求,填补了管理空白。

  保护利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是实现红色文化传承的需要,更是打造上海红色文化品牌的基础和前提。此次公开征询意见的《条例(草案)》涵盖了红色文化资源传承弘扬的方方面面,从红色主题活动、宪法宣誓、红色旅游,到数字展馆建设、党史教育等,覆盖全人群。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方世忠介绍,《条例(草案)》创新性地为“传承弘扬”专辟一章。“传承弘扬”一章共有十五条,充分体现了此次立法对红色资源传承弘扬的高度重视。对红色资源进行调查和认定是有效保护利用的前提,而建立名录制度则让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有了“抓手”。《条例(草案)》指出,名录将由市政府核定公布,实行动态调整。同时,通过建立数据库的方式,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长三角联动也是此次《条例(草案)》中的亮点。明确提出,加强长三角区域协作,共同开展红色资源理论研究、馆际交流、文艺创作、红色旅游等活动,并加强红色资源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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