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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新时代文化使命 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就今年第二期项目资助答申报者问

2023-09-08 10:2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问:基金会今年第二期项目资助的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资助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要求、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展示新时代新征程恢弘气象的精品力作。重点资助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10周年、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重大主题创作。重点资助列入国家重点创作扶持名单和本市重点文艺创作选题规划的重点项目。

  项目资助主要侧重四个方面:一是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特别是1921-1933年党中央在上海这段革命历史,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相关创作;二是新时代现实题材,生动反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用文艺讲好新时代上海城市发展的温情、温馨和温度的相关创作;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的相关创作;四是经典ip跨艺术门类转化的相关创作。坚持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性相统一,鼓励推出更多与“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地位相匹配,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

  资助资金向源头原创倾斜,推动好的文学作品向剧本转化,打造优秀原创剧本,向反映重大题材的原创作品,特别是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上海原创、首创优秀作品倾斜,向优秀创作团队倾斜,向上海本土创作人才倾斜,助力推出更多“上海原创”精品力作,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基金会的项目资助如何贯彻落实这一讲话精神?

  答: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艺的根基,也是文艺创新的宝藏。基金会的项目资助明确将重点扶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的优质项目,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推出赋予其时代内涵和价值的优秀作品和品牌活动,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助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问:为完善对青年创作人才的扶持机制,基金会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为推动更多青年影人的优秀作品落地上海,积累一批优秀作品、聚集一批创作人才,今年第二期的电影创作项目,增设支持优秀电影创投项目落地上海专项资助,对上海国际电影节电影项目创投历届荣誉获得项目,并且已在上海完成备案、立项手续的,单列支持其剧本创作。该专项资助不与剧本创作、青年编剧电影项目重复,已经获得电影摄制制作资助的项目不再资助。


  问:申报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项目资助,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为推动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规划备案和内容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继续加强对“注水剧”治理,引导创作提升质量。电视剧、网络剧原则上不超过40集,网络剧每集时长参照电视剧时长标准管理。坚决遏制“天价片酬”,防止隐形变异获取“天价片酬”。

  申报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必须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流量至上、泛娱乐化、内容“注水”,严格执行演员片酬限额和成本配置比例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项目,对有违法失德失范人员和违法失德行为机构参与的项目,基金会一律不予资助。


  问:基金会对文化艺术活动项目的申报,有哪些要求?

  答:申报基金会各类专业性文化艺术活动项目的资助,应是在申报时已有详实、可行的活动策划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并计划在申报年度或下一年度完成的项目。申报单位的自筹资金和配套资金,应达到该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规定比例。

  申报论坛活动项目,须按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申报具有涉外性质活动项目,须提交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与外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申报举办重大文艺赛事或者文艺作品参演重大文艺赛事,赛事应已列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名单。申报定期举办、具有连续性的活动项目,须提交近两年资助项目的媒体报道、社会反响、参与人数、上座率等反映社会效益的相关材料。


  问:为更好地服务项目申报主体,基金会将如何安排本期的项目申报辅导?

  答:为不断完善申报服务工作,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申报者规范申报,提升项目申报的质量,针对项目方的需求,基金会将继续采取申报政策“一类一讲”,按艺术门类分别安排(1)文学和网络文学;(2)电影创作和电影产业;(3)电视剧、网络剧片、动画片和纪录片;(4)戏剧曲艺;(5)音乐舞蹈;(6)美术文博等六场有针对性的资助政策现场解读和答疑。申报者可关注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约登记报名。


  问:基金会在监管中发现哪些主要问题需要提醒项目方注意?

  答:基金会于2021年起对部分资助项目实施分期拨款,对于分期拨款的项目,须接受基金会委派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资助项目进行费用专项审计,尾款将在项目完成并通过审计后予以拨付。

  通过实施分期拨款和审计,项目方对监管和审计的重视度和配合度明显提升,协同管理机制得到优化。根据审计反馈,大多数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预算金额虚高等较为普遍的问题。对此,基金会将加强对项目费用决算的审核工作,对于预算金额和实际有较大差异的项目,将督促项目方在成果报告中对差异原因加以说明。对于预算执行率未达到80%的项目,一律取消拨付尾款。


  问:为了有效提高市财政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基金会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监管?

  答:今年,基金会结合项目监管实际情况,对《项目资助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对项目实施和资助资金的使用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请项目方在签订时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为更好地运用项目审计结果,基金会建立了审计意见反馈机制,将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反馈至项目方,并要求配合整改。基金会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还将持续关注,适时调整与优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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